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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怎么缴?缴多久?怎么领?你想知道的全在这里

公司可以让员工自己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用吗?

现实困惑

小李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由于自己所学专业的就业情况不是很好,就暂时进了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李发现其中有一项写明,该公司不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员工想要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可以自己承担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用。小李很是不解,找到公司的负责人,寻求合理的解释。请问,小李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全部养老保险费用?

律师答疑

用人单位应该全力保证劳动者充分享有享受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养老保险即我们通常说的五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应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保险费用。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一般按照当地经济水平,企业效益以及单位职工工资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是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该案例中小李公司的这种无视员工基本权利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单位作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主体,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以保障职工退休后的正常生活,职工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小李发现这种情况时应该及时跟单位交涉,如果权益得不到保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法理荟萃

老有所养是公民人权的基本体现,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制定养老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

现实困惑

王某以前是一家外企的正式员工,养老保险一直是由单位和他自己共同缴纳。最近,因为与公司领导在是否涨工资的问题上产生分歧,他决定辞职,利用自己在平时工作中积攒的人脉和专业知识,自己去做些项目,做一个自由职业者,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了解甚少,他很疑惑,如果自己成为了自由职业者还能否参加养老保险呢?

律师答疑

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的时候能享有一份安定可靠的生活,国家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我们生活中常提到的养老保险,大多是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但是不是只有企业员工才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并非只是企业员工的权利,其他形式的劳动者如果想在年老后享受养老保险,只要自己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就可以。其他形式的劳动者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所以本案中王某即便是离开了现在的公司,自己创业同样也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并在达到规定条件之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法理荟萃

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只有履行义务和责任,才能享有应有的权利。公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才可以在年老后享受应有的保障。

养老保险中哪些钱计入个人账户?哪些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现实困惑

某商贸公司为新招聘的大学毕业生组织岗前培训,其中就有介绍自己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问题的环节,小丽作为新员工,非常关心单位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问题,人力部门的经理向小丽解释说,缴纳的养老保险一部分要计入个人账户,一部分要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并非所有钱将来都归其所有。小丽很是不解,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答疑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每位参保职工所建立的,用以记录职工的缴费情况和记载个人账户储存额(包含本金和利息),并作为计发和领取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记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是由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来源的收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法理荟萃

养老是个人责任,又是社会问题,将其纳入法律是给其制度化的保障。

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钱组成?

现实困惑

小王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技术工人,今年刚好到了退休的年龄。根据规定,在老王退休后就可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了,老王交了这么多年的养老保险自己也说不清这养老保险到底是怎么组成的,都由哪些钱组成,碰巧儿子小王有很多懂法律的朋友,便托儿子问问清楚,今后领养老保险的时候好明白。

律师答疑

作为一项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能够充分地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后可以享有一个安定可靠的晚年生活。为了适应国情的需要,在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实际上大致是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我们常讲的养老保险便是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其中“退休金”即指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老王退休后领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他在工作期间由单位和他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法理荟萃

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充分体现了国家、企业和个人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深刻体现了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高度统一。

因缺钱花可以将养老保险取出来吗?

现实困惑

老刘今年45岁,还没有到退休的年纪,因最近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妻子也跟着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但是因为其本来收入就不多,又加上家中变故花掉了几乎所有的积蓄而再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医药费。此时,他想到了自己每月都要缴纳养老保险,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提前支取?

律师答疑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在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叫退保,即你不再参加养老保险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养老保险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十六条的规定,个人账户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像本案中老刘这种情况,因为急需用钱,而想提前支取养老保险的情况是法律不允许的。

法条链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第一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理荟萃

每项法律制度都有严格的规定,每项法律制度的制定都关系到社会其他各个方面,人们不能随意变动,这也是法律严谨性的体现。

还没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就丧失劳动能力的,怎么办?

现实困惑

小孟的父亲现年50岁,一直在一家修理厂做维修工。从第一年工作起就开始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保险,今年夏天因遭遇车祸,不幸身受重伤,导致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修理厂解除了和他父亲的劳动合同,小孟及其家人悲痛万分。因未到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就丧失了劳动能力,小孟不知道他父亲是否可以提前领取已缴纳的养老保险,就此事他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答疑

作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如果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在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安排其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如果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小孟的父亲半身瘫痪,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仍然有效,但按照规定小孟的父亲只有达到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后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他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谓“病残津贴”,顾名思义是指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规定的条件而给予的“津贴”,这种“津贴”是按月发放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理荟萃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是维护劳动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百姓生活的有利工具,对于弱势群体,它给予更多关注。

养老保险待遇会一直不变吗?

现实困惑

小杨因为刚刚参加工作,经验不足,公司给他的待遇相应的并不是很好,虽然按照合同约定,每月都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但是钱数并不多。小杨非常担心,如果工资水平上涨,他的养老保险是不是还会和现在一样,不会有什么变化呢?国家的养老保险金是不是不会调整呢?

律师答疑

其实本案中小杨的担心是多余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是会适时调整的。对于个人所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而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如果个人工资上涨或下调,或者职工平均工资有变化,职工个人享受的养老保险都会随之有所变化。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益,国家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正常调剂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法理荟萃

法律所制定的任何制度都应该具有适应性,都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肃但也不失灵活性。

跳槽到外省就业,以前所交的养老保险还算数吗?

现实困惑

任某是一名IT工程师,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他的专业水准在行业内部有口皆碑,企业老板也非常看重他,给了他不错的年薪待遇,还有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近日,有家猎头公司找到他,说有家上海的软件公司想要高薪聘请他做部门经理,任某有意辞职南下。但是,他担心因为跳槽到外省,他以前交过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就不算数了呢?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随着本人转移的,也就是人到哪儿,社保关系就跟到哪儿。像本案中任某这种情况是常有的,现在的年轻人会因为各种原因频繁跳槽,甚至是在不同地域之间来回变动工作,那么他们因为变动工作之前所交的养老保险就不算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任某的担心也是多余的。只要任某按照规定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将养老保险连续起来。各地区都会有相关的文件规定,一般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理荟萃

按规定履行了义务就会享受权利,不同地域可以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是遵守法律原则是最基本的要求。

农村也有养老保险吗?

现实困惑

小雨的老家在农村,他父母一直生活在农村,父母已经年迈,小雨生活的地方离父母很远,他很担心父母的养老问题,也不了解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知道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父母在老家生活会不会有一个有保障的晚年生活。

律师答疑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法理荟萃

“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养老问题的解决,无疑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什么人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现实困惑

任某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回了原籍,但自己应聘到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公司。她听说很多企业的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参加。参加养老保险有资格和条件的限制吗?

律师答疑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的规定,目前我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这里的职工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即不仅包括正式职工,也包括临时工;不仅包括户籍关系在本地的职工,也包括户籍关系在外地的职工;不仅包括城镇职工,也包括农民工。因此,任某的情况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法理荟萃

法律保护公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权利,不受户籍等的限制。

员工被解聘后,能要回自己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吗?

现实困惑

张某因泄露了公司客户的资料而被公司解聘,而张某在公司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经缴纳5年多了。张某认为,公司要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则应该将其5年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退还。职工被解聘后能要回自己已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吗?

律师答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案中的张某虽然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不因劳动关系的解除而消失。张某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管理,包括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等缴费的基本情况也会被记录在案,只是原公司不再为其缴费。张某的基本养老关系暂时中断,待其重新工作后,仍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相加累计。也就是说,张某被解聘后,已交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能要回。

法条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法理荟萃

员工与原单位解除雇佣关系后,其养老保险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与原单位没有直接关系。

职工可以拒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现实困惑

邹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私营公司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在2000元左右。由于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须扣除100多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邹某觉得入不敷出,于是请求公司不要再扣他的工资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其他的社会保险也不参加了。老板听后觉得员工自愿不参加养老保险还能省掉公司要缴纳的社会统筹部分,就痛快地答应了邹某的请求。职工可以自己拒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律师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每个企业和职工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更不能以员工不愿意参保为由不参保。对于职工个人来讲,也不能因为觉得自己能多开一些工资而不想缴纳养老保险。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法理荟萃

依法缴纳养老保险不仅是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也是义务。作为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不能拒绝的。企业和员工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公司原因未上养老保险,过后可以补缴吗?

现实困惑

孙某于2007年初应聘至一家私营公司,公司承诺为孙某上养老保险。入职后,孙某一再催公司为其上保险,可是公司一直以需要统一办理为由拖着不办。一直到2008年底孙某从公司离职,养老保险一直没有缴纳。孙某向律师咨询,因公司的原因未能及时上养老保险,过后可以补缴吗?

律师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给职工办理参加保险的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补缴,由所在单位办理具体事宜。单位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被补缴人原始工资收入凭证,按规定补缴。此外,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部门还要对单位进行一定的处罚,并按规定加罚一定数额的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中断,则社会保险也应中断,所以职工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让单位补缴保险费。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法理荟萃

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有违反,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的处罚,并补缴相应的保险费。

公司不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应该怎么办?

现实困惑

侯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司与他约定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2个月,等过了试用期转为正式职工后,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然而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也没有为侯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此侯某应如何维权呢?

律师答疑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与经济处罚。对此,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2)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3)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日起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4)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法理荟萃

依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给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户口与档案不在工作所在地,单位就可以不给上养老保险吗?

现实困惑

周某是一名本科生,毕业后一直都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由于他的户口与档案都在原籍,公司以此为由不给他办理养老保险。周某想知道:没有本市户口及个人档案不在本地,就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吗?

律师答疑

为劳动者建立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员工的养老保险应该在其劳动关系所在地办理,也就是说,周某在哪里工作,就可以在哪里办理养老保险账户,缴纳相关的费用。如果周某在老家有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则他可以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到工作所在地。如果他不想转移养老保险账户,则可以自己继续在老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是单位应给周某报销应当由单位支付的部分。

法条链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

一、个人账户的建立

2.个人账户的建立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工资发放单位向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的工资收入等基础数据。

法理荟萃

法律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其劳动关系所在地直接相关,与户籍档案所在地无关。

农民工如何上养老保险?

现实困惑

陈某是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他想知道自己所在的建筑公司是否应为与他一样的农民工上养老保险?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

律师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此,只要是公司员工,就必须给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给上是违法的。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三条第一款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法理荟萃

农民工作为企业的一员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定居国外的退休者还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吗?

现实困惑

宋先生之子宋某在国外定居。2007年宋先生从某事业单位退休,其子宋某想将宋先生接到国外养老。宋先生想知道:如果自己去国外了,在国内的养老金还能领取吗?

律师答疑

宋先生不必担心自己出国定居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法条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四、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法理荟萃

不在单位所在地生活的离退休人员,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委托他人代领养老金或当事人出资将养老金寄汇给本人。

已经投了商业保险的职工,是否可以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现实困惑

王先生是一家外企的主管,月薪2万元,因为该企业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每月公司都要从工资里扣除一笔养老保险金。由于自己之前已经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王先生不愿在养老问题上多花钱。于是就向人事部门提出能不能不上基本养老保险,而把保险费合在工资里面发给自己。王先生的要求公司能同意吗?

律师答疑

王先生即使在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也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承担最终责任;而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是契约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应该参加。劳动者在更换工作单位时,个人账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所以,王先生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理荟萃

参与社会保险的职工,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现实困惑

蒋某是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餐馆,生意一直不错,也有一定的积蓄。最近蒋某开始为自己年老时的生活做些打算,听说最近国家出台了新的《社会保险法》,蒋某就想参加养老保险,但是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参加养老保险?参保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有哪些规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律师答疑

蒋某能够参加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具体的参加保险的办法各省市都有不同的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的可以具体查阅地方的关于参加社保的具体规定。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应提供相关个体执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灵活就业和收入证明,原为企业职工的必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了减员手续后,方可办理个体缴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第三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理荟萃

依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业者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是否可以享受养老保险?

现实困惑

张先生现年47岁,过去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缴纳养老保险,直到最近,他所在的单位才为他办理了养老保险。但按照原来的规定,即使他坚持不间断地缴纳到自己到达60岁退休年龄,其缴费年限也只有13年,仍然达不到规定的最低年限15年。请问,若想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张先生应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张先生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直到满十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张先生在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理荟萃

退休前未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未退休前意外死亡,所缴纳的养老金可以由家人继承吗?

现实困惑

任某是某一机械制造厂的员工,以前单位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将要退休的前一段时间,任某因为一场车祸受重伤,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据悉,任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年份已经达到了十五年,家人觉得任某交了那么多的钱而个人却没享受到养老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任某以前所交的钱是否可以由家人申请退回?

律师答疑

任某的家人可以领取任某社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本案中,任某一直在缴纳社保,但是其在退休前意外去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以任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的钱,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是具体可以得到多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各省市的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理荟萃

个人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即使某个人死亡了,他的财产在有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也不会丧失掉,一定能为后辈子孙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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