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
甲方:
乙方一:
乙方二:
甲方特委托 乙方为甲方融资居间人,委托事务为甲方的位于 地块项目融资。现在已联系好的公司为 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注:居间服务成功后,乙方二手填有效)。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收购股权,担保等。融资金额约为 元(以实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协议书。
一.合作方第一笔资金到甲方账户后,视为居间成功。居间成功后,甲方按协议一次性支付乙方本项居间服务费为融资金额的 %[人民币 万元整(税后)]。其中乙方二分款比例为融资金额的 %(人民币 万元),甲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代扣,委托支付方式支付乙方二这笔费用。
居间服务费支付分配表:
二.乙方收取该笔居间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居间服务费的税金由甲方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全责承担。
三.居间成功后三天内,甲方须支付此居间服务费,甲方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置,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乙方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账户;本协议书自动转为甲方欠乙方居间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四.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甲方与合作方发生执行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民事及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愿承担一切后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此居间服务费。
五.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情并且合作方资金到了甲方账户,则本协议生效。
六.居间成功后,本协议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协议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股权变更,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七、甲方将遵守“不可逾越、不可泄密”的规定,壹年内甲方保证不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合作方发生业务行为,否则视为居间成功,甲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书各条款内容,兑付居间服务费。此协议经甲方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如实填写或签字盖章,甲方认可后由甲方手写自填即生效并代为授权委托书、居间合同,手填写部分、电子扫描件与原件均有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