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2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等7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及相应罚金。一审宣判处,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12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两人改判,其余维持原判。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12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等7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及相应罚金。一审宣判处,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12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两人改判,其余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