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公安机关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参加公安工作情形的退回第三方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规定予以保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等待遇,月工资标准为33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