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仲裁部门确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者可以继续向社保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
若用人单位再次执意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被劳动者再次投诉举报,那该用人单位是必上企业失信黑名单的,这对于单位的许多工作都会受到很大影响的。
所以,用人单位轻易不会让自己进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与为参保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相比,进入企业失信黑名单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所以用人单位是不会再次为参保者弃缴养老保险费的。
但参保者也有监督和提醒用人单位按时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以防用人单位再次发生弃缴现象。